马宏兵介绍,2018-202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累计投入21.4万亿元,年均增长7%,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4%以上。
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8月29日,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开幕式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与东盟各国教育部官员共同为中外财经教育联盟暨中国-东盟高校财经教育网络揭牌。
8月30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介绍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阐释了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意义,指明了教育强国建设的前进…
《计划》强调,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经费保障,完善政策支持,注重数字赋能,健全服务保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银龄教师的浓厚氛围。
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以新工科建设为牵引,深入推进卓越工程师培养,是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时代答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8月18—22日,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导、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现场赛在浙江大学举办。
以ChatGPT为代表的阶段性智能化成果,将在怎样的广度和深度上影响教育?未来的教育和教育的未来将会是怎样的?
8月22日,教育部党组宣布了有关任免决定,王启明同志任国家开放大学党委书记、校长,荆德刚同志不再担任国家开放大学党委书记、校长职务。
当今世界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变,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塑着高等教育的学术研究范式,为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近年来,中国政府将大数据作为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发展数字教育要不断丰富数字教育应用场景,推动数字技术与传统教育融合发展,创新教育理念、方法、形态,让数字技术为教育赋能、更好地服务于育人的本质。
关于报送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赛道总决赛参赛项目的通知
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苏波表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也已进入快车道,数据安全是网络空间安全的基础,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8月6日至7日,教育部在西藏拉萨召开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会商会议、教育对口支援西藏工作会议、教育系统援藏干部人才座谈会。
推进教育数字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物”和“数”的层面实现普惠共享,才能助力学习者全面发展,实现“由不能变可能”“由小能变成大能”。
国务院国资委举办“智慧国资 数字央企”大讲堂,搭建平台、学习互鉴,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更好赋能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
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全国现场赛将于2023年8月18-22日在浙江大学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教全媒体采访了长春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系主任张永生,围绕长春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话题展开对话。
为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深化虚拟教研室建设探索,经研究,拟于近期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进展报告报送工作。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是由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下同)牵头,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共同组建。
吴岩表示,在教育强国建设过程中,职业教育是 “铜腰”,职业教育上连高等教育、下接基础教育,是教育中间的腰。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2022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已经公示并完成异议处理,共计1998项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经过资料审核、网络评审,现将拟入围现场评 审阶段的教师(团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2日至 2023年7月26日。
研究制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意见,逐步建立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价值导向、管理规范有效、保障激励兼顾的薪酬制度,进一步激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创造活力。
7月22日,教育强国战略咨询会(粤港澳大湾区)在广东广州举行。广东省委书记黄坤明,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并讲话。
我们将实施新一轮的部省战略合作协议,与省市共同深度开展合作,积极回应产业需求,通过组织力提升创新力,更好地融入到区域经济发展中,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提出如下意见。
普通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在7月17日—8月31日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