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规划 规范管理惩防并举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函授)招生工作
2、强调招生风险防控,加强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监控。从招生各个事项的工作流程中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风险表现形式,并加以防范控制,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而招生的公平公正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做好招生工作,既能为受教育者提供深造的机会,也是继续教育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江南大学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密切结合实际情况,以建立继续教育可持续长效发展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贯彻强化管理与重点监督同步落实的原则,在管理过程中强化监督,在监督过程中促进管理和发展,力争做到招生考试工作“零误差”。
一、统筹规划招生工作,建立责任体系
首先,江南大学对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非常重视,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其次,为了更好地开展招生工作,江南大学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结合招生部门的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建立分层级责任体系,即设立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第一层级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有学院党政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参加,领导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程等重大事项,承担督导健全制度机制、监督招生工作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以及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特殊问题等责任;第二层级为招生录取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招生部门负责人及招生工作人员参加,做好相关录取工作,确保录取顺利进行。
二、严格宣传录取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一)招生宣传工作的规范管理
招生宣传工作是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沟通政府、招生部门、学生和社会的桥梁,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学院围绕招生考试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始终把招生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招生工作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并通过惩防并举加强校外学习中心招生工作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强化监督,在监督过程中促进管理和发展。严肃入学考试考风考纪,力争做到招生考试工作的“零误差”。
招生宣传工作由我校组织各校外学习中心面向社会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网络教育招生简章都由学院统一印制,并在学院网站的醒目位置发布招生简章,如实宣传办学性质、办学形式、报考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按照招生宣传的相关规定,学院组织各校外学习中心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并接受学生报名,通过网络教育管理平台上传报名信息,我院制定了《江南大学网络教育新生报名及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程序》,对符合免试录取条件(如已有本科学历、应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的学生由我校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对符合入学测试条件的学生,由我校统一组织入学测试。
对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均由学院成教事业发展部和网教事业发展部归口审核,禁止使用含糊、欺骗或误导用语等。同时要求所有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不得私自印刷与江南大学招生简章不符的宣传资料,学院招生人员经常走访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加强监督与预防,一经发现函授站或校外学习中心在招生过程中违背相关的政策和管理规定,我校将坚决查处并终止合作。
(二)严肃入学考试考风考纪
根据江苏省考试院文件规定,我校成人教育参加的江苏省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的入学考试由学院安排组织。为规范化考试管理,特制定了《江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6年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和《江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入学考试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命题与保密要求、考务要求及录取原则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按照此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考试中由监考老师和巡考老师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
网络教育入学测试由学院组织进行,为规范入学考试,制定了《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入学测试考务管理规定(修订稿)》和《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入学测试及录取流程》,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招生录取工作透明规范
1、成人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我校成人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严格纪律、规范操作,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的原则,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工作进程进行相应阶段的工作。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熟悉招生政策和业务、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的招生人员参加,并对人员强化招生政策、招生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不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录取工作。
成人教育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过程中,信息沟通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招考通短信平台、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招生部门由专人浏览WWW信息发布网站,值守本校录取现场联系电话,及时处理各种信息,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招生章程,结合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本校线上人数少、确实难以开班的专业,主动征求考生意见,妥善处理不开班专业的线上考生的调剂录取问题。在取得省教育考试院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后,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2、网络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我校网络教育确定新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总分为180分,由管理系统进行自动统计,符合条件者进行网上录取,入学测试后一周发布录取结果。通过入学测试或符合免试入学条件,即被录取为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新生,登录江南大学继网学院主页,即可查询录取结果,随后学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严把录取新生资格复查关。为维护高校继续教育招生信誉,严肃招生纪律,新生入学后,对报到新生进行仔细复查,认真验核新生的有关证件、核对新生与电子档案中的人像是否相符。对不符合报考和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专升本新生同时进行专科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严格执行招生法规,加强风险防控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要求,为做好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学院按照教育部及省厅招生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江南大学继续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江南大学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等招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一切工作程序和方法。
招生工作的风险防控工作必须着眼于招生工作内容和工作事项。根据招生工作每一个事项都有其阶段性和交叉性的工作特点,一一进行分解,对各个事项的工作程序和工作环节进行梳理,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的时间顺序编制相应的工作流程,从各个事项的工作流程中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风险表现形式,并加以防范控制。
学院以经常性更新“招生预警声明”方式提醒考生防止上当受骗。并通过实地检查,派专人每天对网上招生宣传真实性进行检查等方式,关注招生宣传的情况,一旦发现有虚假招生宣传现象的,即通过学院网站予以声明和更正。学院成人教育招生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文件公布的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厅正式批准的函授站及省教育厅公布的专业、层次、形式开展成教招生工作。把各个专业的招生范围和办学地点进行了明确,没有含糊区域。网络教育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每年进行春、秋两季招生。每次招生工作开展前,通过全国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向教育部报送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计划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名单。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主管部门要求,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学费收取制度和收费流程,严禁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收取学费和教材费以外的与我校相关的其他费用。由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将学费全额转入学校财务处指定账户,由学校统一开具学生个人学费发票。学费返款由我校按办学协议约定及时与函授站和校外学习中心进行结算,返款用于日常教学成本及教学支持服务支出。各函授站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及我校提供的收费凭证进行收费,不准搭载收费。
(江南大学继续教育与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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