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2018年度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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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教育理念变革,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特设立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奖励在推动教育信息化、在线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团队和个人。奖励评选坚持“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奖励设置

(一)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奖

1. 评选教育信息化突出贡献校长/局长奖五位,每人奖金20万元。

2. 评选教育信息化优秀校长/局长奖60位,每人奖金5万元。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在线课程教师个人奖

1. 评选在线教育先锋教师奖10位,每人奖金10万元。

2. 评选在线教育先进教师奖50位,每人奖金2万元。

(三)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奖

1. 评选教育信息化优秀项目30个,每项奖励5万元。

2. 评选智慧教学示范项目30个,每项奖励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奖授予我国普通高等院校、中小学、职业院校和继续教育院校的负责人或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院校负责人:

1. 在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中广泛、深入应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突出个人;

2. 慕课建设与应用方面大力推进,勇于探索、创新、实践,在促进基于慕课的混合式教学或利用智慧教学工具开展混合式教学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在线课程教师个人奖

1. 积极开设在线课程并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主讲教师;

2. 在慕课的开设或智慧教学工具使用过程中,勇于探索、创新、实践的一线教师;

3. 其中,在线教育先锋教师授予在线教育领域取得巨大国内外社会反响的主讲教师。

(三)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奖授予如下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可以为学校或其它企事业单位):

1. 教育信息化优秀项目申报条件:

1) 在教育信息化领域的研究与实践中,取得重要成果;

2) 在在线教育、混合式教学政策制订与组织管理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

3) 在慕课领域课程建设、应用、推广、研究及相关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

2. 智慧教学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以学校为单位,积极利用包括雨课堂在内的智慧教学工具推进校内混合式教学探索与实践,申报时实践经验至少为一学期。

三、报名申请

(一)申报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奖、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在线课程教师个人奖及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奖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申报表》、《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在线课程教师申报表》、《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申报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个人奖各单位限报一人;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在线课程教师个人奖、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优秀项目奖实行不限额申报。申报个人、项目所属机构需对个人、项目进行统一报送。

(三)申报时间:2017年7月1日-9月30日,登陆中心网站(www.rcoe.edu.cn)下载申报表;后在申报系统(http://enroll.rcoe.edu.cn/)注册并在线申报并提交电子版《申报表》;纸版《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报送至中心秘书处。

(四)材料寄(送)地址

何老师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科建大厦9层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62772165

邮编:100084

注:

1. 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2. 所递交材料不退回;

3.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于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网站公示。

四、材料审核及评审

(一)中心秘书处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在线教育奖励基金(全通教育)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中心将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个人、项目团队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

二O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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