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标准、试点到立法, “金融顾问制度”首次写入地方法规
作者:    浏览:14331

2016年12月28日,首个国家公司金融行业标准《公司金融顾问(JR/T 0139-2016)》,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正式颁布实施(银发【2016】325号)。近日,浙江省正式出台《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下称《条例》),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这份最新的浙江金融监管法规一面世,便引起全国金融圈的极大关注。

浙江再开全国先河,首次将“金融顾问制度”正式写入地方法规,其中表述为“探索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发挥金融顾问专业优势,为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咨询服务”。

金融顾问服务,从行业标准发布,到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再到立法,不仅开全国之先河,更打开了该省金融顾问制度从试点到推广的新格局。

中国·浙江人大网站相关页面。网页截图

立法固化制度创新成果

2018年,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民营企业发展遇困,金融风险攻坚战全面打响。此背景下,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专门印发了《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借鉴企业法律顾问的模式,开创性地推出金融顾问制度。同年11月,浙江省成立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其中一项重要职责便是按浙江省政府要求具体承担金融顾问制度的试点工作。

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任,财通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陆建强认为,浙江创全国之先提出金融顾问这项创新制度,对于新时期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打好金融风险攻坚战、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全面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具有重大意义,充分体现浙江金融服务的特色化、专业化和精准性,是浙江地方金融条例的一大亮点,也是“重要窗口”在金融领域的体现。

他认为,“此次‘探索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被写入《条例》,是对一年多探索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浙江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更好体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本质要求,也为进一步推进金融顾问制度奠定了法制基础。”

作为首批获聘的浙江省级金融顾问之一,北京金杜(杭州)律所合伙人姜丛华认为,《条例》为金融顾问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法律保障。“从2018年11月开始,10个县市区进行金融顾问制度的试点,每个试点县市区挑选了10家企业服务,今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全省推广,全面覆盖。这说明金融顾问制度已经摸索出了一系列经验,已被证明有推广的必要性,可以说是试点工作奠定了立法的基础。”

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执行主任、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章靖忠强调,这项制度被写进地方法规是全国首创。“一项制度在地方法规上得到了确认,它的意义在于,这将不只是一项创造性制度,而是法律上确定的制度,法律是具有刚性的,法定义务与责任让金融顾问制度更加定型。”

《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相关页面。网页截图

找准“痛点”精准服务

自2018年11月以来,从首批10个试点、50名金融顾问,到如今全省推广,在省市两级形成300人以上的队伍,金融顾问制度正在浙江有序展开。

章靖忠表示,不同的企业对金融的需求不同,有一个统一的平台给不同的企业提供各方面的金融人才服务,因而是重要的制度创新。

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金融顾问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控制成本,同时也发现了企业的痛点与短板。

“一些大企业虽然能从银行贷款,但是和自己发展不匹配,不懂得用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工具来优化债务结构;一些上市公司过度使用杠杆,拿到资金后盲目投资,造成股票爆仓。”姜丛华表示,“对金融工具和金融法律缺乏认知,对金融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低,金融产品运用不足且和企业长期稳定发展不匹配等问题,是当时乃至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姜丛华强调,虽然目前还有许多企业的金融问题在短时间内很难解决,但在信息获取渠道上的突破,让未来的服务多了更多可能性。“我们有金融顾问月报机制,会对各个企业的问题进行详细地梳理总结并解决,还会宣讲政府的金融政策,让企业第一时间接收到最优政策。”

疫情期间,金融顾问实地走访调研企业,支持复工复产。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供图

疫情下稳企业的“及时雨”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使正常的经济活动被打乱,令许多企业措手不及。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迅速行动,吹响成员金融机构“惠企政策”集结号,并召集逾350位金融顾问送政策入企、送服务入企,助力企业渡难关。截至4月底,全省金融顾问已为浙江338家企业发放贷款123.07亿元,为63家企业增加授信51.5亿元,为1000余家企业节约融资费用1.8亿元,为20家企业周转贷款1.7亿元,帮助15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84.1亿元,为7家企业办理股权融资10.9亿元,为4家企业开展现金流资产管理1.7亿元。

作为推进落实金融顾问制度的牵头单位,财通证券表现如何?记者了解到,其专门出台《“三服务、三走进、三助力”专项行动方案》,以公司内部50余位省市两级的金融顾问为骨干,联合投行、研究所、分支机构等200余人组建43个“专班小组”,在疫情的特殊情况下,通过互联网,以视频培训会、线上业务指导等方式,主动服务企业,助政策落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金融顾问队伍中树立“财通标杆”,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通风设备,在财通证券的4850万股票质押将于今年6月底前到期。疫情期间,其子公司红相科技被列入工信部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产品“红外热像仪”处于满负荷生产。受子公司利好影响,金盾股份股价迅速上升。怀着“这是降低企业风险良机”的想法,财通证券绍兴专班小组冒着疫情风险,主动上门指导,开展股权质押减持工作,以分批还款、逐步释放质押股份的方式,为企业共办理两次提前还款减持,逐步降低了企业质押风险。

截至4月末,财通证券金融顾问专班小组走访了1000余家企业,为企业捐赠口罩26000余个,帮助企业协调银行转贷4000万元、申请复工复产贷款1600万元,为客户办理股票质押延期3.2亿元,完成抗疫相关的债券承销42.2亿元。

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金融顾问首期培训班现场。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供图

探寻试点走向成熟之路

金融顾问制度,要求金融顾问主动深入对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传授金融知识、解读政策,助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了解企业金融需求,指导企业制定投融资规划,为企业提供伴随式的金融服务。

自设立之初便完全是公益性质的金融顾问制度,在一年多的试点工作中,也遇到了难点与局限性。如何从试点走向成熟?

“下一步需设立相应的激励制度,提升机构的积极性。”姜丛华认为,立法后金融顾问制度有了法律背书,经过前期的试点,其运作模式也更加成熟,下一步需要考虑如何可持续性地运转下去。

杭州市金融顾问小组组长王云龙建议,要提升金融顾问的公信力和内在价值,建立通畅的沟通渠道,确保金融顾问能够精准服务,更能够具有可持续性。

陆建强指出,要让金融顾问制度真正落地、落细,切实有效发挥作用,还需进一步提升金融顾问、金融机构、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的积极性。

从试点到立法,金融顾问团肩上的责任必将更重。在陆建强看来:“未来金融顾问制度服务会像法律顾问一样,成为金融专业人士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综合服务开启了重要通道”。

金融顾问广受重视

不仅浙江,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对金融顾问制度的建立、金融行业标准贯彻与应用都非常重视,金融顾问服务已然成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第一服务位次。

改编自:中新网浙江

本文作者:

1、本文是中教全媒体原创文章,转载此文章请注明出处(中教全媒体)及本文链接。
2、本文链接:http://www.cedumedia.com/i/27423.html
3、如果你希望被中教全媒体报道,请发邮件到 new@cedumedia.com告诉我们。

来源:中教全媒体

参与讨论 0

评论前必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