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的公告
教职所〔2020〕145号
根据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受教育部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第四批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培训评价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符合《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培训评价组织资质、证书标准、教材资源、师资队伍、实践经验、社会需求等基础性要求。
二、重点领域
1.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新基建、公共卫生、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服务基础性、支柱性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领域。
2.优先覆盖技术技能人才急需紧缺、行业需求较大,新职业、新业态、新技术所涉及的领域,优先覆盖当前尚属空白或试点证书数量较少领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
3.重点结合复工复产、学生就业创业需求,向院校专业点数量多、在校生人数规模大的专业领域倾斜。适当兼顾院校专业点数量较少、在校生人数规模偏小,但国家和社会民生亟需的领域。
三、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培训评价组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s://vslc.ncb.edu.cn,打开后请点击左下方的“培训评价组织/试点院校申报系统”,点立即申报进入,选择培训评价组织即可),注册登记后,按照系统申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标准、培训、考核、颁证等方面支撑材料,如培训指导方案、考核大纲、题库样例、教材、网络学习资源、专家教师团队等培训资源,现有考核站点清单、考核成本核算方案、培训站点清单、有关管理制度、协议文本、证书样本,以及其他支撑材料。
(二)提交纸质版材料
1.申报单位在培训评价组织申报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表》(见附件)。
2.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文本、行业企业权威专家对标准的论证推荐意见材料(复印件)。
3.开发该证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龙头企业、优质企业对证书的认可证明材料(复印件)。
4.证书配套教材封面、版权页、前言或出版说明、目录及一个章节的教材内容(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寄出(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并应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703室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1+X试点工作办公室。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樊霆、陈剑、黄洋
电 话:
010- 66490637、66490531、66490635
18936013428(樊霆)、15013039252(陈剑)
申报系统联系人:张春平 010- 66490515,1381368305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朱晓晖 010-57010738
18910690432
四、选用程序
根据申报情况,后续将按照《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遴选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遴选确定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2020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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