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的通知
作者:    浏览:14039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精神,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要求,适应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新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保障项目各项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决定建立项目专家库,请各有关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参与企业项目指南评审等有关评审工作。

2.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据分析、合作模式研究、合作需求调研等工作。

3.承担专家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了解相关领域或行业产教融合发展动态,熟悉产学合作相关政策,具备产学合作经验。

4.身心健康,能够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相关评审工作。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完成线上评审工作。

三、推荐方式

1.专家组成员每人可推荐不超过3名专家,请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所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

2.参与项目的高校可推荐不超过2名本校专家,请通过高校管理员账户登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填写所推荐专家的相关信息。

3.请于7月20日至8月3日完成专家推荐工作。

四、推荐要求

本次专家推荐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请专家组成员及有关高校根据要求推荐专家,并确保推荐信息准确、有效。

专家组联系人:覃洁琼,010-58581350,cxhz@moe.edu.cn。

1、本文是中教全媒体转载文章,原文:
2、如果你希望被中教全媒体报道,请发邮件到 new@cedumedia.com告诉我们。
来源:

参与讨论 0

评论前必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