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审核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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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申报期间,请高校、企业严格按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及“高校管理员审核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申报书、项目合作协议进行评审、审核,并正确地反馈在平台中。若出现如下情况,项目组不予受理进行修改。

1. 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类型申报错误、申报书内容填写有误且高校管理员、企业管理员均已审核通过;

2. 项目负责人重复申报且高校管理员、企业管理员均已审核通过;

3. 企业管理员将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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