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探索国际合作模式,推动跨国(境)学历学位与资历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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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775号建议的答复”,就“关于完善及推广国家资历框架的建议”做出答复。

答复指出,国家资历框架是用于衡量、沟通、衔接各级各类教育、资历的等级和通用标准,对于全面推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教育部高度重视资历框架建设,主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试点探索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建立国家资历框架”;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均提出了“推进国家资历框架建设”。

二是设计了学习成果框架。自2012年起,教育部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了多项以资历框架为核心的学分银行制度研究与实践,借鉴国外通行做法,立足本土国情,设计了中国特色的学习成果框架,为各类学习成果提供了分级分类标准。

三是组织开展相关试点探索。教育部指导行业企业研制涵盖邮政、煤炭、信息安全等28个行业能力标准,为不同类型行业企业资历转换提供参照依据。同时,推动院校积极参与建设资历框架,组织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等14所高职院校,修订了市场营销、云计算等15个专业教学标准,形成了《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定标准编制通用规范》,规范和指导各行业、领域开展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认定标准编制工作。

四是推动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制度。教育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研制学分银行系列标准、构建服务体系,开设全民终身学习档案、认证和存储学习成果、发布学习成果名录以及推进学分转换等一系列举措,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证书之间的横向融通以及各级学历教育间的纵向贯通,推动学习成果框架落地运行。

下一步,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指示,按照“整体设计、系统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教育强国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家资历框架建设与应用。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教育部将主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部门协同,逐步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打通痛点堵点,凝聚工作合力,组织专家对学习成果框架进行论证、完善。同时,全面梳理、总结已有成果和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国家资历框架建设的细化方案,探索中国特色国家资历框架建设新模式。

二是继续开展有关试点。坚持试点先行,在有一定基础的地区、行业开展运行试点。如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区域重点开展试点;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学习成果、岗位技能与职业资格的互认转换;推动试点取得更多有效经验和成果,深化资历框架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是探索国际合作模式。研究欧洲、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资历框架、微证书等领域建设及应用最新进展;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对接,洽谈资历框架合作对接模式,探讨资历认证、学分应用与转移等合作模式,推动跨国(境)学历学位与资历互认;积极参与资历框架建设领域全球治理,服务世界重要教育高地、人才中心、创新高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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