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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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的工作提示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工作部署,大力打造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数字基座,我司将于2024年继续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征集工作,并对征集的资源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的资源将优先纳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有关版块,同时探索开展资源应用评价和开放共享激励。现将有关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工作组织

资源征集工作坚持广泛覆盖和分类指导相结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地方高校和辖区内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资源征集工作;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的资源征集工作;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负责指导社区教育机构资源征集工作。

(二)征集内容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建设或遴选的适用于继续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等领域的优质精品课程、开放课程,以及其他专项投入建设的相关在线课程和学习资源等。

2.各级各类院校建设的学历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开放课程以及用于其他非学历教育、老年教育领域的优质学习资源。

3.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建设开发的贴近实践、适应行业发展需求的市场化学习资源或内训课程。

二、工作流程

资源征集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http://share.le.ouchn.cn/)开展。

(一)开通账号。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指定资源报送工作具体负责人1名,将相关信息(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4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le@ouchn.edu.cn。高校、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社区教育机构的管理账户请联系有关统筹单位开通。

(二)上传资源。2024年5月15日前,各单位通过平台提交资源,上传资源同时须在平台填报资源元数据信息(有关标准见附件2、3)。音视频课程资源上传时须提供实体资源,在线课程提供实体资源或链接地址均可,以链接形式上报的资源要求可通过互联网正常访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教育部社区教育研究培训中心须认真审核推荐报送的资源,并签署数字化资源征集内容安全审核情况说明(附件4),随资源一并上传平台。资源要确保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敏感信息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确保无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不相符的内容,确保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三)审核提交。2024年5月31日前,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对本省院校提交学习资源的审核并提交。我司组织力量完成学习资源终审后,将分批推荐上线。

报送时间:2024年5月31日前

联系人及电话:张红丽(资源内容咨询),010-57519273;王卫燕(平台技术咨询),010-57519606;梁春绘(政策咨询),010-6609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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