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任务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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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引导高校强化非学历教育办学规范,创新非学历教育发展模式和服务方式,推动非学历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思路

落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引导高校立足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通过数字化转型持续驱动改革引领发展,推动高校在落细落实“管办分离”和“自招自办自管”要求的基础上,举办与学校发展定位相一致、与办学能力相适应的非学历教育,加强招生宣传、体制机制、教学模式、服务方式和质量保障等方面体系化建设和系统性管理,培育一批目标清晰、运行规范、质量优异、特色鲜明的非学历教育品牌项目和案例,有效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自愿申报方式,围绕立德树人融入非学历教育全过程、创新推进非学历教育精准规范管理、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行业)发展、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和非学历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重大改革任务,2023—2025年,每年培育一批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案例,持续推动高校加强非学历教育全面规范管理,不断深化改革创新,营造运行规范、服务高效、保障充分、特色鲜明的高校非学历教育生态。

三、参与单位

全国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开放大学等高等学校均可申报。

四、建设内容

围绕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可选取某一方面为建设点,也可选取多个方面协同推进(须在任务计划书中注明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立德树人融入非学历教育全过程。培育一批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非学历教育案例。推动非学历教育思政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探索非学历教育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实践模式和推进方式。

(二)精准规范管理改革。培育一批决策体制科学、管理制度健全、操作流程规范、质量标准清晰、管办协同有效,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精细的管理改革实践案例,开展精准规范管理改革示范,引领高校非学历教育围绕立项审批、招生宣传、过程实施、学生服务、质量保障、绩效评价、经费管理和合作办学等重要环节进行全链条规范发展、精细化管理。

(三)创新服务国家和区域(行业)发展。培育一批紧密服务国家战略或区域(行业)发展需要,教学内容及课程资源建设动态更新,教学形式和服务模式丰富多样,有效赋能行业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非学历教育案例。

(四)高质量研修。培育建设一批研修目标明确、内容体系完整、学习资源丰富、组织方式灵活、研修成果丰硕的线上线下衔接有效、教学实践安排合理、学员参与充分的研修项目(具体形式包括线下、线上和混合等)。鼓励开展基于能力本位的非学历教育“微认证”“微专业”建设和学习成果标准化、证书化探索。

(五)数字化转型。培育建设一批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丰富并完善非学历教育教学及管理,提升非学历教育体验、实现全链条风险预警的数字化转型案例。探索非学历教育项目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设计与实施,加强优质非学历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提升非学历教育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优化“泛在可及”的学习环境,培育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特点鲜明、成效突出的项目。

五、工作程序

(一)申报推荐。院校自愿申报,填写任务建设计划书,并于11月30日前通过全国高等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jxjy.moe.edu.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其中,部属高校直接联系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获得账号,地方高校和继续教育机构应在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创建账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任务建设要求对申报单位基础及建设方案认真研究,通过平台择优差额推荐,于12月10日前报教育部。

(二)组织实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建设单位对照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举措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与可行性,预期成效明显。建设单位要结合工作方案,落实落细时间表路线图,整合骨干力量和优质资源有效开展建设。

(三)动态管理。教育部将加强全过程管理,实施动态监测,建立跟踪指导机制,组织专家指导有关单位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整合优质资源,组织工作交流。各建设单位要每年按要求开展自评、总结经验、凝练成果,形成报告,通过平台系统填报绩效数据(有关工作届时通过平台另行通知)。教育部将组织力量,根据建设方案、自评报告、第三方评价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四)总结推广。试点单位梳理总结非学历教育改革创新的经验和成果,总结提炼案例,形成典型案例报告,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教育部将择优组织宣传推介,引导其他地方和高校学习借鉴,并适时将好的经验做法纳入有关政策文件,推动形成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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