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197号
(教育事业类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激励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细化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组合式激励政策清单
推进产教融合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重大战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制造强国、破解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两张皮”问题的有效举措。2019年,我委会同教育部联合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提出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2023年,我委会同教育部等多部门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进一步细化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提出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信用政策扶持力度。目前,产教融合型企业组合式激励政策措施持续完善,带动了一批优质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更好适配。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加强产教融合型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标准,梳理现有支持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吸引更多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二、关于建立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成本补偿机制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配合财政部等部门从财政补助、税收优惠、实习实训补贴等方面积极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积极性。
财政补助方面,允许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扶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允许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措施支持非营利性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同时,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职业院校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2024年,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312.57亿元。此外,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对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的职业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补助。
税费优惠方面,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营利性的学校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科研的,免征契税;对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实习实训补贴方面,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全年募集不超过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支持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符合条件的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的企业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大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财政部等部门深入研究产教融合财政补助、税费优惠等有关政策,加大金融、投资、财税、土地、信用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产教融合向实向深发展。
三、关于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政策指引
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突破口,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重要发展方向。国家鼓励探索发展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2020年,我委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鼓励地方开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改革试点。2022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我委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通过企业资本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方式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在相关政策推动下,山东、江西等多个省份出台了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遴选了一批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有力推动了多元主体深入融合、协同育人,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逐渐形成。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吸纳您所提建议,提升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可操作性,更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积极性,加快构建多元办学良好格局。
四、关于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民营头部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国有企业、民营头部企业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可以更好发挥龙头企业技术、产品、师资优势,提升行业企业技术水平,促进高水平技能人才培养。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2020年,我委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引导职业学校和龙头企业建设500个左右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2023年,我委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支持企业接受学生实习实训,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深入研究吸纳您所提建议,优化政策供给、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头部企业推出更多更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带动行业技术水平和技能人才数量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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