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江苏、河南、内蒙古分别公示了第二轮国家“双高计划”推荐名单,具体如下:
辽宁:6所
2月17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单位的公示》,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的通知》(教职成〔2025〕1号)要求,在院校申报、条件初审、材料评审、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后,现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单位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单位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的通知》(教职成〔2025〕1号)要求,在院校申报、条件初审、材料评审、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后,现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单位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2月2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联系电话:024-86896319
附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单位名单
辽宁省教育厅
2025年2月17日
江苏省:22所(其中备选2所)
2月19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建设单位的公示》,其中拟推荐建设单位有20所,备选单位有2所,共计22所。
其中,有18所高职院校是首轮国家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有4所高职院校为新入选单位,分别是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苏州市职业大学、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此外,江苏省首轮国家级“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共有20所,此次有2所院校未入选第二轮“双高计划”推荐名单。
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建设单位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的通知》(教职成﹝2025﹞1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材料初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建设单位(含备选单位)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至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025-83335605、83335718。
附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建设单位(含备选单位)公示名单.pdf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2月19日
附件: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 年)”拟推荐建设单位(含备选单位)公示名单
拟推荐建设单位(按学校代码排序)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市职业大学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备选单位
备选一: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备选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8所
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单位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的通知》(教职成〔2025〕1号)要求,经过院校申报、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现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单位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电话:0371-69691863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房间
内蒙古:4所
关于“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院校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的通知》(教职成〔2025〕1号)要求,经院校申报、材料评审、现场汇报和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现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 拟推荐立项建设院校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联系电话:0471-2857007、2857047
附件:“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拟推荐立项建设院校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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