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中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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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教全媒体讯   教育部在大力推行高考改革的同时,也在向中考开刀——在12月28日举行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讨班开班式上,教育部再次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考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2017年的工作重点和“十三五”时期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了解,根据教育部部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统一要求;选择有条件的地市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一个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中考也要改变成绩简单相加

据教育部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

根据改革意见,以后将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 “两考合一”,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

其中包括,改变考试科目构成: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将体育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由试点地区确定其他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但并不要求将所有科目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免增加学生负担。

学生可自选中考部分科目

这次改革也提出,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学生适当的选择权,发展学生优势特长。所以,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将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它“录取计分科目”。但是,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没有选择的科目,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

意见希望改革减少中考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在成绩表达方面,可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成绩,重申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的要求,避免学生分分必争、过度竞争。

“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让以往处在从属、参考地位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在高中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评价内容上,要求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破解唯分数。

同时,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鼓励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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